9月7日,埇桥区法院祁县法庭在执行申请人郝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某、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借助拘传、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祁县法庭迅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没有查控到财产线索后,前往亳州市进行线下走访调查。在与祁县派出所合作拘传到被执行人后,承办法官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得知自己即将被拘留后,被执行人最终认识到司法拘留的严重性,于当晚10点,主动履行了全部款项6万余元,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当事人从坚决不履行的对抗情绪到主动还款的转变,既离不开强制执行措施的巨大震慑,也离不开法庭干警坚持不懈进行释法明理的感化。运用司法强制措施,迫使老赖“自动履行”义务,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