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EP-SZCG2023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电子标)
采 购 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盖章)
代理机构: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盖章)
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
2023 年 12月
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
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
地址:宿州市淮河中路 556 号
监督电话: 0557-3905932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 楼)
电话: 0557-3030329
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 /sz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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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 月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3
项目名称: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6万元
最高限价:86万元
采购需求: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预计人员 23 人,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审判楼和办公楼及院落及公共区域保洁、门卫安保、会务服务、设施维修、园林绿化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招标文件不收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月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86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宿州市宿州大道埇桥区法院审判综合楼东北80米
联系方式:17705576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303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思贵、刘工
电 话:17705576076 、0557-3030316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
2 | 项目编号 | EP-SZCG2023 | |
3 | 采 购 人 |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宿州市宿州大道埇桥区法院审判综合楼东北80米 联系人:徐思贵 联系方式:17705576076 | |
4 | 代理机构 | 名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557-3030316 | |
5 | 采购内容和预算 | 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86万元。 | |
6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 □单一产品采购 |
□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 符号的为核心产品 | |||
R服务类 | |||
7 | 评审办法 | R综合评分法 □有效最低价 | |
8 | 中标人个数 | 1个 | |
9 | 招标文件的 澄清和修改 | 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 |
10 | 招标文件的 质疑和答复 | 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 |
11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
13 | 投标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 | |
14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 |
16 | 投标文件格式 | 详见第七章 | |
17 | 服务期限 | 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 |
18 | 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9 |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20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
21 | 公告公示媒介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 ,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 |
22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 | 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 | |
23 | 电子招投标 具体要求 |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 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 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 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 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 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 |
24 | 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内容 | 1.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业绩承诺函(如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 | |
25 | 告知中标结果 的形式 |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 |
26 | 中标通知书的 发放形式
|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
27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
28 | 操作提示 | 1、本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 2、本招标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3、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澄清、报价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 | |
29 | 其他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
30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考察现场,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有供应商自行承担。 |
第三章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要求
1、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位于宿州大道与凤凰大道交叉路口,占地52亩,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办公楼11层、法庭楼5层、地下室及车库。
1.2服务范围及内容:主要包含审判楼和办公楼及院落及公共区域保洁、门卫安保、会务服务、设施维修、园林绿化等工作。
1.3招标采购预算约 86 万元。
1.4服务期限: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1.5投标报价包含内容:人员工资、管理费、保险、办公经费、日常消耗品(如保洁工具、垃圾袋等)、税金等用于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1.6报价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本次投标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宿州市现行最低标准(1930元/人/月),社保缴费基数4019元,其中养老保险金企业16%、医疗保险金企业(含生育保险)6.5%、失业保险金企业0.5%;工伤保险企业0.4%、税金按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计算。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 40、50人员为由不予核算。
1.7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0日内配齐所有服务人员。
2、项目要求
2.1中标人要按要求组建较高水平的管理服务队伍,不得分包、转包,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等工作建立详细的规章制度,一些停车场、监控、出入口的保安等重要岗位的设置,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审核。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要服从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的统一调配。
2.2对所录用人员要持证上岗,无违法犯罪记录,会务人员要具备健康证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须全部持有相应职位的资格上岗证,项目经理要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并具备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2.3中标人工作人员须遵守招标人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中标人工作人员在本项目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2.4中标人要按照岗位性质,对相关人员统一着装,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言行举止规范,仪容仪表整洁。所有岗位人员要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上岗。
2.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工资水平及社保变动情况,服务期内服务费不予调整,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2.6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要定期接受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的考核,考核不过关的,将解除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各工作岗位工作标准
人员配备:保安、保洁、维修服务及管理人员数量共23人。
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审判楼、办公楼和地下车库及院落及公共区域保洁、门卫安保、会务服务、设施维修、园林绿化等工作。
3.1项目经理
(1)具备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技能,全面负责本项目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计划和实施,对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经验。
(2)负责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工作整体策划及目标管理控制,确保管理处理各项目标实现。
(3)负责管理处理日常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4)负责巡查物业区域内各场所的现场管理情况及员工的工作状态,检查管理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发展。
(5)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维修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3.2门卫安保岗位
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情况清楚,物品齐全,当班期间详细记录当班情况,认真处理当班期间发生的治安保卫问题。针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办公楼的基本特点,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科学地组织公共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精细布置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3.2.1安保工作目标
(1)突发性事件处理及时率为100%。
(2)确保日常生活秩序井然有序;
(3)确保管辖区域内公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4)确保管辖区域内公共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5)确保管辖区域内道路交通标识清晰、车辆行驶有序、停泊规范;
(6)确保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院内重大活动顺利进行;
(7)各分项服务工作标准。
3.2.2安保工作岗位要求
(1)热爱安保工作,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的人员,组织专业治安队伍,并组建安全秩序维护小分队,配置先进的通讯系统及安排器材。
(2)从体能、安全意识、责任心、工作态度、作业标准和规范方面,每年对安保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
(3)确保安全管理部具备过硬的安全秩序维护知识与技能培训,训练有素,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能恰当的处理和应对中心秩序维护工作。
(4)对当班安保人员,要求在当班时,举止文明,礼貌待人,用语规范,讲普通话,佩带明显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5)上岗时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在值勤时不得吸烟、吃零食,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3.2.3安保工作岗位设置及要求
(1)实行24小时3班值班轮换制,确保交接班制度完善,并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2)对进出车辆管理和访客实行登记;
(3)对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制度;
(4)实行交通指挥与疏导工作;
(5)实行夜间轮换巡逻制度,对管理区域内至少每2小时巡逻到位一次;
(6)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法警支队或报警,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7)安全巡逻有检查、有记录。
3.3保洁人员
环境卫生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日常的保洁、清洁、消杀等基础工作,包括定时、定点、定人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清运,通过清、扫、擦、拭、抹等专业性操作,负责审判楼及办公楼院落、档案室、会议室、接待室、大厅、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维护院内公共部位的清洁卫生,从而塑造文明形象,提高物业的环境效益。
3.3.1保洁区域
3.3.1.1审判楼(A楼)
(1)1楼负责区域:法庭8间,调解室4间(101、103、107、109),配套小房间4间(127、110、108、106),羁押室(候审室15间、卫生间1间、法警值班室2间)。卫生间6间(男女卫生间各3间),南北走道6条、东西走道2条、北室外平台玻璃幕墙。
(2)2楼负责区域:
法庭1间,接待室8间(201、203、205、207、209、211、218、220),诉讼大厅内所有贴砖幕墙、立柱信访服务厅及走道、立案服务厅及走道北室外平台,立柱,楼梯,铜门。卫生间6间(男女卫生间各3间),南北走道6条,东西走道2条。
(3)3楼负责区域:
法庭8间,调解室10间(301、303、305、307、309、311、313、315、317、319),配套小房间9间(302、306、308、310、312、316、318、320、322),卫生间6间(男女各3间),南北走道6条、东西走道2条及所有玻璃幕墙。
(4)4楼负责区域:
法庭8间,调解室10间(401、403、405、407、409、411、413、415、417、419),配套小房间9间(402、406、408、410、412、416、418、 420、422),卫生间6间(男女各3间),南北走道6条、东西走道2条及所有玻璃幕墙。
(5)5楼负责区域:
法庭7间,调解室3间(501、503、505),配套小房间9间(502、506、508、510、512、516、518、520、522),卫生间6间(男女各3间),南北走道6条、东西走道2条及所有玻璃幕墙。
(6)其它
室内1至5层楼梯5个(包括羁押楼梯1个),屋面及屋面光伏电板卫生,南北电梯2个北大门外、院内道路及广场卫生,地下车库(8000平米)卫生。
3.3.1.2办公楼(B楼,共11层)
(1) 负1层负责区域:
负1层东西走道1条消防机房、空调机房及仓库(10间)卫生2楼至地下车库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两处)A楼至B楼连廊2条。
(2)2楼负责区域:
2楼大厅所有贴砖墙面、幕墙、立柱及南室外平台、铜门、楼梯、立柱档案室201室、209室(共700平米,一星期打扫1次),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3)3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1间(306室),机房1间311室(400平方,一星期打扫1次),监控室1间309室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围栏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4)4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2间(411、402),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围栏4楼至2楼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各2处),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5) 5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1间(526室),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6)6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2间(602、630),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4楼至6楼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2处),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7)7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3间(726、712、702),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8)8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3间(828、812、802),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6楼至8楼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2处),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9)9楼负责区域:
会议室4间(918、912、902、901),领导办公室8间(903、905、907、909、917、927、919、931、933、935、937),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8楼至9楼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2处),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10)10楼负责区域:
淋浴间2间,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
(11)11楼负责区域:
11楼室内外所有卫生、1113(乒乓球室)、1102(电教室)、1105(电脑室)、1107(图书室)、1109(老干部会议室)、1111(健身房),东西走道1条及走道中间玻璃幕墙卫生间4间(男女各2间),9至11楼层面楼梯及电梯间卫生(东西各2处),11楼层面及光伏电板卫生。
(12)垃圾外运(每天)、食堂油污池清理(最少保证3次/年)及化粪池清理(最少保证2次/年)。
3.3.2部分清洁、保洁管理服务日常工作内容及标准
工作地点 | 工作位置 | 工作内容 | 清洁标准 | 工作频率 |
院落 | 地面 | 扫除垃圾、冲洗 | 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沙土 | 2 次/日 |
道路 | 扫除路面垃圾、疏理雨水井 | 无垃圾、无污迹、无积水、无沙土、 雨水井通畅 | 2 次/日 | |
水池 | 捡除杂物垃圾 | 无垃圾、杂物 | 1 次/日 | |
草坪 | 捡除杂物垃圾,清扫落叶 | 无垃圾、杂物、落叶 | 2 次/日 | |
公共过道 | 地面 | 托擦 | 无污渍和积水 | 1 次/小时 |
墙面 | 掸尘和清洁 |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 2 次/周 | |
扶手 | 擦拭 | 无灰尘和污渍 | 1 次/日 | |
楼梯 | 托擦和擦抹 | 无垃圾沙尘和污渍 | 1 次/日 |
消防栓 | 擦拭和灰尘 | 无积尘 | 1 次/周 | |
过道窗台 | 擦拭窗台 | 无尘和污渍 | 2 次/周 | |
过道玻璃 | 清洗窗玻璃 | 光洁透明 | 2 次/周 | |
电梯 | 轿厢壁及门 表面 | 清擦 | 无灰尘、污渍 | 2 次/日 |
轿厢地面 | 清洁、保洁 | 无垃圾和积尘 | 2 次/日 | |
轿厢表面 | 清擦、抛光 | 表面光亮 | 1 次/周 | |
大厅 | 地面、墙面、 设施 | 清洁 | 无灰尘 | 2 次/日 |
公共活动 室 | 地面、设施 | 清洁 | 无灰尘 | 2 次/日 |
会议室 | 地面、会议 卓 | 清洁 | 无灰尘 | 1 次/日 |
其它 | 排水系统 | 捡除杂物 | 保证畅通 | 1 次/周 |
指示牌 | 清抹 | 无灰尘、污渍 | 2 次/周 | |
消防设备、 管道、照明 设备 |
清洁 |
无积尘、无蜘蛛网 |
2 次/月 | |
垃圾清运 | 垃圾分类、清运 | 1 次/日 | ||
污水井、雨 水井 | 清理 | 保证畅通 | 2 次/月 |
3.3.3保洁工作要求
(1)范围包括整个埇桥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及楼内公共部分、地下停车场、电梯、通道、卫生间、门窗、道路等区域。
(2)由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分管部门和中标人共同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以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3)房屋立面、公共楼梯、广场、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
(4)中标人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特别对卫生间做到按标准定人、定点、定时管理、巡查、监督。
(5)中标人需负责垃圾的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定期杀灭蚊、蝇、鼠,并做到无滋生源。
(7)办公大楼内大堂、走道、公共场所部分大理石地面定期打磨保养。
(8)污水排放通畅,定期清理化粪池、垃圾箱。
(9)其它与清洁卫生有关的事项。
3.4设施维修
(1)中标人要有熟练、专职、有上岗证及资格证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物业各项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2)检查电梯运行状况,电梯、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中标人要制定措施指定专人做好与专业公司的协调及监理工作,明确责任。
(3)中标人对专业公司承包、保养的电梯设施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制定使用运行制度,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及时发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并通知专业公司维修、保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对消防设施、设备物业管理人员要做到人人有消防知识,人人会基本操作,杜绝火灾事故要做好巡查工作,制止破坏消防设施现象发生。
(5)中标人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进行定期或临时的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各项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维修保养工作要建立制度,强调时效性,必须做到当日事当日清,对无法解决的事故或较大型的保养和维修,及时报区人民法院分管部门处理。
(6)2630千瓦的配电室检查及维护;检查各个配电室的低压进出线;检查光伏发电机组的运行情况并做日常保养和维护;检查A、B楼低压配电室的运行情况。
(7)每天负责地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的开启和关闭。
(8)对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9)检查地下车库照明及排水泵(系统)。
(10)检查食堂各种供电设备运行情况并保证正常使用。
(11)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
3.5会务服务
(1)会议召开之前,做好会场布置及会前准备工作(包括茶水、会场卫生等);
(2)会务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做好相关服务协调工作,服务时做到主动热情,动作规范;
(3)茶水供应及时迅速,每十五分钟续水一次;
(4)会议结束后组织保洁人员立即清场,关闭所有电源,并认真检查会场有无火灾隐患;
(5)发现问题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和更换。
3.6园林绿化
具备绿化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熟悉绿化养护技能,按照绿植生长规律定期浇水、施肥、修剪、除草、灭虫等养护工作。
(1)草坪和地被管理
①草坪平整表绿,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水、肥充足,无病虫害。
②根据草地品种、生长情况、气候状况等因素,一般生长季节每月除杂草2次,非生长季节每两个月除杂草1次,要求连根系清除。
(2)绿篱和灌木养护管理
①保持绿篱完整无缺口,植物生长良好,叶色正常。
②除杂草,发现寄生藤必须马上清除,并入袋销毁,养护面松土,无板结,定期修剪整型。
③施肥,定期松土施肥。
4、人员配置
服务类别 | 服务范围 | 配置 人数 |
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 1、项目经理:1人(40周岁以下) 2、工程主管:1人(45周岁以下) 3、会服主管:1人(45周岁以下) | 3人 |
审判楼(A楼) | 保洁员(55岁以下):负责公共区域卫生及法庭内卫生,卫生间、羁押室、信访接待室、院长接待室卫生; | 4人 |
综合办公楼11层 (B楼) | 1、保洁员(55岁以下):负责卫生间及公共区域卫生; 2、地下车库1人负责车库地面及公共区域卫生; | 4人 |
保安门岗 | 安保员(55岁以下):7人(含队长1人)负责24小时值班管理工作。 | 7人 |
道路、广场、停车场、停车棚、草坪、等公共区域保洁 | 保洁员(55岁以下):负责院内室外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卫生工作。 | 1人 |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 | 维修工(55岁以下):负责全院小型维修工作 | 1人 |
配电房 管理 | 高低压电工(55岁以下):负责配电房24小时值班以及电力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具备水电工作经验及相应维修能力。持有初级(或以上)电工证(或相关技术类资格职业证书、专业文凭)。 | 1人 |
绿化养护 | 绿化人员(55岁以下):负责院园内所有树木、草坪、绿植景观、水域等绿化养护。(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由物业公司负责及时清理) | 1人 |
垃圾清运 | 负责每日生活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1人 |
总人数 | 23人 |
5、物业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参照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结合中标人自身的管理服务水平制定相应的质量指标,中标人要具体承诺物业管理各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洁率,治安案件发生率,道路、停车场、路灯使用完好率,房屋及配套设施公用设施场所完好率,设备完好率,灾、违章发生率,违章处理率,用户投诉率,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等。
(2)中标人设置服务本项目人员不低于23人,根据各岗位实际需要分配分配服务人员。
(3)中标人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4)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
(5)中标人需承诺,做到一人一岗,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私自撤销岗位,减少人员。
6、投标人需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中标后提供公安机关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从业备案表。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行为参考规范
项 目 | 行为参考规范 | ||
仪容仪表 |
服饰着装 | 1、 2、 3、 4、 | 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穿戴整齐整洁; 上班统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地戴在左胸襟处; 鞋袜穿戴整齐清洁,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特殊工作完毕应在工作场所将鞋擦干净再走;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
须发 | 1、 2、 3、 | 女员工前发不遮眼,不梳怪异发型;男员工不留长发,不留胡须; 所有员工头发应保持整洁。 | |
个人卫生 | 1、 2、 3、 4、 5、 6、 | 保持手部干净,经常修剪指甲; 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换洗;上班前和上班期间应注意饮食,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 保持眼部、耳部清洁; 女员工应淡妆打扮,不允许浓妆艳抹,不宜使用味浓的化妆品; 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 |
行为举止 | 服务态度 | 1、 2、 | 对客人服务应面带笑容,和颜悦色,热情主动,做到微笑服务; 谦虚和悦接受客人的评价,耐心倾听客人的投诉,事后汇报。 |
行走姿态 | 1、 2、 3、 4、 | 行走时不宜双手抱胸或背手走路; 在工作场合与他人同行时,不允许勾肩搭背,不允许同行时嘻戏打闹;手拉货物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或障碍物,尽量靠路右侧行走; 与客户相遇时,应主动点头示意。 | |
坐立姿态 | 1、 | 入坐要轻缓,就坐时姿态要端正,上身要直,腰部挺起,双膝并拢,手自然放在双膝上,面带笑容; |
2、 坐在椅子上不允许前俯后仰、摇腿跷脚或趴在工作台上或把脚放于工作台上; 3、 站立时姿态要端正,上身要直,人体重心要稳,腰部挺起,双手自然下坠,双脚并拢,目光平视,面带笑容。 | ||
其他行为 | 1、 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允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玩弄个人小物品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到公共、工作场所(或客户处)进行工作时,不允许乱翻乱摸,更不允许随意拿走公用的(或客户的)东西; 3、 谈话时,手势不宜过多,幅度不宜太大。 | |
礼貌用语 | 问候语 | 您好、早安、午安、早、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路上辛苦了。 |
欢迎语 | 欢迎光临、欢迎您来 XX 单位。 | |
祝贺语 | 祝您节日愉快、祝您新年快乐、祝您新春快乐。 | |
告别语 | 再见、晚安、明天见、祝您一路平安。 | |
道歉语 | 对不起、请原谅、打扰您了、失礼了。 | |
道谢语 | 谢谢、非常感谢。 | |
应答语 | 是的、好的、我明白了、谢谢您的好意、不要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 |
征询语 | 请问您有什么事?我能为您做什么吗?需要我帮您做什么吗?您有别的事吗? | |
请求语 | 请您协助我们……、请您……好吗? | |
商量语 | ……您看这样好不好?……您看这样可以吗? | |
解释语 | 很抱歉,这种情况,单位的规定是这样的。 | |
对 来访人 | 1. 主动说:“您好,请问您找哪一位”或“我可以帮助您吗?”“请您出示证件。”(保安专用) 2. 确认来访人要求后,说“请稍等,我帮您联系”与被访人联系后告诉来访人“他马上来,请您先等一下,好吗?” 3. 当来访人员不理解或不愿意出示证件时,应说:“对不起,先生/小姐,这是单位规定,请理解!”(保安专用)。 4. 当来访人员忘记带证件必须进入区域时,应说:“先生/小姐,请稍候,让我请示一下好吗?” |
员 | 5. 当确认来访人故意捣乱,耍横硬闯时,应先说:“对不起,按单位的规定,没有证件不允许进入办公区,请配合我的工作。” 6. 当来访人员出示证件时,应说:“谢谢您的配合。” 7. 如果要找的人不在或不想见时,应礼貌地对对方说“对不起,他现在不在,您能留下卡片或口信吗?” 8. 当来访人员离开时,应礼貌地说“再见!” |
接听拨打电话 | 1. 接听电话时应清晰应答:“您好,××单位。” 2. 认真倾听对方的电话事由,若需传呼他人,应请对方稍候,然后轻轻搁下电话,去传呼他人:如对方有公事相告时,应将对方要求逐条记录在《工作日记》内,并尽量详细回答。 3. 通话完毕,应说:“谢谢,再见!”语气平和,并在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4. 如接电话听不懂对方语言时,应说:“对不起,请您用普通话,好吗?”或“不好意思,请稍候,我不会说当地话。” 5. 中途若遇急事需暂时中断与对方通话时,应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表示感谢,恢复与对方通话时,切勿忘记向对方致歉。 6. 接听电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音量要适宜,以免对方听不清楚。 7. 拨打电话接通后,应首先向对方致以问候,如:“您好”,并作自我介绍。 使用敬语,将要找的通话人姓名及要做的事交待清楚。 8. 通话完毕时,应说:“谢谢,再见。” |
同乘电梯 | 1. 主动按“开门”钮, 电梯到层时,应站在梯门边,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以免梯门突然关闭,同时面带微笑地说“电梯来了,请进。” 顾客进入电梯后再进电梯,面向电梯门,按“关门”钮。 2. 电梯停止梯门打开后,首先出去站立在梯门旁,一只手斜放在梯门上,同时另一只手指向通道,面带微笑地说:“到了,请走好。” |
2、履约考核参考标准
序号 | 项目 | 总分 | 参考标准内容 | 分值 | 评分 | 评分细则 |
1 | 人员制度 |
12分 | 1、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 4 |
凡有 1人不符合,扣除 1分 | |
2、项目投标时所承诺的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和承接此项目后开展工作的团队 | 4 |
内部管理 | 人员相符,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团队成员。 | |||||
3、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运作规范 | 2 | 完全符合得满分,部分符合相应递减,不符合得 0 分 | ||||
4、健全考核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建立各类应急预案。 | 2 | |||||
2 |
秩序 维 护服务 |
26分 | 1、项目 24小时有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 | 3 |
完全符合得满分,部分符合相应递减,不符合得 0 分 | |
2、项目内公共秩序良好。发生刑事案件、火警事故、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时, 秩序维护人员应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无借故推诿和拖沓现象。 |
3 | |||||
3、安保人员着装整齐,熟悉项目情况,文明值勤、不徇私舞弊。 | 2 | |||||
4、安保人员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有书面的交接班记录,交班治安管理人 员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 3 | |||||
5、对进出项目的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对携带大宗物品外出的实行登记制度。 | 3 | |||||
6、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分区域停放。 | 3 | |||||
7、项目内建立消防责任制,工作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设施设备完好、 放置合理、定期检修,随时可以启用。消防台帐账务相符。 | 3 | |||||
8、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防培训。 | 3 | |||||
9、队员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掌握火灾、大风、暴雨等方面突发事件的 应急措施及就生知识。节假日前有安全检查 |
3 | |||||
2 |
保洁服务 |
21分 | 1、保洁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保证重要办公室、会议室等内外和公共场地整洁、舒适。实行微笑服务,态度和蔼,不得与工 作人员发生争执。 |
3 |
完全符合得满分,部分符合相应递减,不符合得 0 分 | |
2、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楼梯、扶手、踢脚线、台阶、梯道大门、走廊、 | 3 |
大厅、消火栓箱表面、灭火器、开关面板、消防报警按钮等整洁干净,无垃 圾、无积灰、无污渍、无手印。 | ||||||
3、电梯轿厢内外、灯具、沟槽、墙面、吊顶、灯罩、门、窗(含 2米以下内外玻璃)整洁程度。公共区域的地面光洁及垃圾的收集处理及屋顶平台等保 洁消毒情况。 |
3 | |||||
4、卫生间、茶水间地面清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无垃圾 、无污迹、无 积水、无堆积杂物,洁具、台面、镜面等光洁无水迹,电器设施外观清洁。 |
3 | |||||
5、会议室内桌椅、设备保洁情况,室内绿化物、地下车库等整洁程度。 | 3 | |||||
6、室外广场、道路、停车场(库)、雨水沟管道、“门前三包”等公共区域的 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和淤泥、污垢。 |
3 | |||||
7、垃圾、废弃物按分类要求收集,日产日清;化粪池进行清淘,保持常年清 洁;垃圾桶(房)外侧表面清洁、内侧无残留物,无异味;定期开展消毒灭害活动,对窨井、明沟、垃圾桶(房)等喷洒药水。 |
3 | |||||
3 |
工程服务 |
22分 | 1、工程维修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完善并落实。落实保证大楼各项设备设施安 全有效运行。 |
3 |
完全符合得满分,部分符合相应递减,不符合得 0 分 | |
2、电气设备、照明完好率达到 100%,供电线路及后备电源、照明灯具、中 央空调室内机组的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做好维修。 |
3 | |||||
3、配备专职人员上岗,正确操作各项电器设备,做好原始记录;定时检查巡视高低压配电系统,并抄录各种表计,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应通知有 关部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 |
3 | |||||
4、给排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跑冒滴漏。 |
3 | |||||
5、管道、阀门无跑冒滴漏现象及事故。 | 3 |
隐患。 | ||||||
6、实行 24小时工程运行维修制度。接到报修后 30分钟内到现场并排除 故障,维修合格率为 100%,零返修。微笑服务、文明施工、安全操作,维修工作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
3 | |||||
7、积极配合维保单位做好对大楼的各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 处置,并做好记录。 |
2 | |||||
8、负责制定所管辖系统设备月度和年度的维修保养计划和备品、备件计划,定期报送监管部门审定,并负责组织安排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制定工作标 准,督导下属保证工作质量。 |
2 | |||||
4 |
绿化 |
10分 | 1、花木植物摆放品种、数量、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完全符合得满分,部分符合相应递减,不符合得 0 分 | |
2、项目内植物种植的成活率达到 100%。病虫害防治率 100%,危害率低于 5%。 | 3 | |||||
3、植株修剪及时,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无倾斜,无枯枝死杈。 | 3 | |||||
4、绿植长势良好,无残叶、杂草。 | 2 | |||||
5 | 投诉检查整改项 |
9分 | 1、建立完善的投诉响应机制,并能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及建议,给予投诉客户 答复。 | 3 | ①投诉事件经认定属实,未妥善处理或未答复,扣 1 分。 ②符合得 3分,基本符合得 1分, 不符合得 0分 | |
2、检查整改有效落实。 | 3 | |||||
3、无其它违反采购人相关规定之事项。 | 3 | |||||
6 | 标准 分 | 100分 | ||||
7 | 总得 分 | 考核实际得分 |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 求 |
1 | 服务期限 | 365 日历天。本年度服务期限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经双方协商一致,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且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
2 | 服务标准 | 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
3 | 提供服务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4 | 验收 | 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按季度验收。 |
5 | 付款 |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预付款:合同金额40%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40%,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验收支付合同剩余付款。 |
6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合同价的 2%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6)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7 | 其他 |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 □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 □如有进口产品,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 □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一、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 评审程序
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
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
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 |
1 | 营业执照 | 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财务状况 | 财务状况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4 | 依法缴纳税收 | 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7 |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 投标人自行出具 |
8 | 信誉要求 | 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 | 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9 | 投标情况 | 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10 | 进口产品审核 | 若本采购项目未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 本项目不适用 |
11 | 联合体投标 | 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12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本项目不收取 |
13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函》]
| 供应商自行出具 |
14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 |
15 | 其他资质
| 满足第一章,第二条,2 要求
| 1.详见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九(十); 2.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扫描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
五、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备注 |
1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 |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
2 |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 | 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 |
3 | 标书规范性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 | |
4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5 | 投标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机器识别码不得相同 | |
6 | 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五、
评分办法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备注 |
技术分(80分) | 技术方案 (24分) | 1、投标人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提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6分) 整体设想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 (1)高标准、高水平管理的措施; (2)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做法; (3)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贴心服务的意识; (4)创造优美舒适、安全文明、洁净环境的设想。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体设想及策划进行综合评审: (1)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 (2)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较符合实际,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较高,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4分; (3)整体设想及策划内容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一般,基本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分; (4)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以及项目实际需要适应程度不够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 |
2、管理方式和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分): (1)管理方式: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等。 (2)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各项管理、服务项目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等。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进行综合评审: (1)管理方式、工作计划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架构完善、流程清晰、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并完全符合采购人对人员数量、岗位条件、班次的要求,得6分; (2)管理方式、工作计划符合实际需求,架构、流程、职责、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4分; (3)管理方式、工作计划符合基本要求,架构、流程、职责、管理需要及人员数量、岗位条件、班次基本满足要求的,得2分; (4)架构、流程、职责、管理较差,人员数量、岗位条件、班次均无法满足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 |||
3、物业管理日常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分): (1)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清洁保洁方案; (2)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方案; (4)会议服务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全面详尽,定位准确,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6分; (2)方案基本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4分; (3)方案初步符合要求的,得2分; (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4、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6分): 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素质等,并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等。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进行综合评审: (1)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科学合理,详细周密、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 (2)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符合实际,具有一定实用性的,得4分; (3)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 (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履约能力 (52分) |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每提供一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注:以上材料投标时须提供认证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以及国家认监网站上查询的网页截图。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在管或已完成均可)每个得3分,最多得15分。 注: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服务类型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8分) (1)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得2分; (2)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 (3)具有类似业绩(在管或已完成均可)且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得2分。 (4)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协会颁发的优秀物业经理(或项目经理)荣誉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2)第3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3)第4项,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颁奖单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其他人员(16分) (1)工程主管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机电类专业,具有中级/四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 (2)保安队长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得2分;具有退伍军人证书或保安员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电工具有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证书,得2分。 (4)其他人员具有公安部消防局或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证书的,得2分;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电梯安全管理A证)的,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5、荣誉奖项(7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投标人所服务的非住宅类项目荣获市级及以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优秀或示范类项目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5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奖项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投标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物业协会颁发的“优秀企业”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投标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服务项目荣誉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予以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应急能力/售后服务方案(4分) | 1、应急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设置(4分) 应包含火灾、安全事件、水电等设施设备及环境维护等各种突发事件、重要设备故障、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处置预案,包含达到现场完成修复时间、维护机构情况、维护人员、技术力量和维护能力计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等。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应急预案(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应急/售后服务方案详备,定位准确,措施制定及维护机构设置科学合理,维护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充足,应急响应迅速,售后服务能力强,服务内容针对性强的,得4分; (2)维护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应急/售后服务能力,应急响应速度,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制定及维护机构设置,维护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均有待提升完善的,应急预案初步符合要求的,得2分; (3)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商务分(20分) | 提供服务单位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取小数点后两位) |
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
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
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定义
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保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
7、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勘察现场
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9、偏离
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
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
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
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
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
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13.1.1开标一览表
13.1.2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
13.1.3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
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
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3.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
14.2 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验收、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
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
17、投标文件的签署
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分包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四、投标
19、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网上提交部分:
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 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
19.3注意事项:
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szzf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 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
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21、联合体投标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
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
21.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五、开标
22、开标
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携带有效证件;如为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制作在电子标书中的,待打开电子标书后查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始
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
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
6电子唱标。
7进行资格审查
8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评审、技术标、商务标)
9宣布评标结果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另外,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2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投标截止后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经报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后补)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4.2开标、评标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废标:
(1)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3废标后,采购人将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从开标至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定标等有关的评审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七、定标和授予合同
26、定标方式
26.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介进行公告。
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具体时限本文件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7.4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8、履约担保
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8.2履约保证金是督促中标人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中标人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中标人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28.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
八、质疑与投诉
29、质疑
29.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最迟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提交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9.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退回供应商;如符合要求,则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9.5供应商对同一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
30、投诉
3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
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
(如有)
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可以增加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投标人除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外还必须认真阅读本补充事项,如投标人须知与本补充事项有抵触,以本补充事项为准。
第六章 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
项目编号:EP-SZCG2023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2 | 预付款比例:合同金额的40% |
3 | 付款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40%,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验收支付合同剩余付款。 |
4 |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合同价的 2%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 (3)收取单位:采购人指定账户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 (6)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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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 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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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条款
1. 术语的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委托和受托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委托和受托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货币数量。
(3)“服务”是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4)“合同条款”是指本章所述全部内容。
(5)“合同特殊条款”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合同特殊条款”。
(6)“采购人”是指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7)“中标供应商”是指通过采购确定的提供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八章“服务需求”中所述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8)“现场”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相关服务的地点。
(9)“验收”是指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0)“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
(11)“检验”是指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2)“检验合格证书”是指检验完成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1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是指采购人根据检验合格证书签署的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4)“第三方”是指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6)“采购文件”是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本。
(17)“投标文件”是指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并最终被评审小组接受的投标文本。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
2.1 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 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指标响应表一致。
3. 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其接受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完成方式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第三章“服务需求”及“商务和技术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
5. 付款
5.1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在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将按照采购文件正文部分“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6. 履约保证金
6.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通过 CA 登记的基本账户,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 2 %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2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7. 检验和验收
7.1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
7.2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
7.3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7.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7.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 索赔
8.1 如果服务的质量、数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采购人有权根据有资质的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3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合同规定的索赔通知期限内,未对采购人的索赔通知做出答复,则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供应商接受。如中标供应商未能在采购人提出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确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采购人将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9. 中标供应商履约延误和误期赔偿
9.1 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出误期赔偿或解除合同。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提供服务时间。
9.3 除本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外,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人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9.4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按照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 1 %给予合理赔偿或者补偿。
10. 不可抗力
10.1 尽管有本合同条款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合同款项不能被没收,也不应该承担违约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中标供应商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中标供应商的违约或疏忽。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防疫限制和禁运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供应商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10.4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1. 税费
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负担。
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供应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担。
12. 仲裁
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仍得不到解决,则应向 宿州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履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在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供应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3.2在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服务,中标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中标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供应商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转让和分包
15.1合同不能擅自转让或分包。
15.2 经采购人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终止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中标供应商共同对采购人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修改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7. 通知
政府采购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至规定的对方地址。通知以送达日期或通知书规定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18.合同生效
18.1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应在买卖双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签字、盖章,并在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19. 补充条款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合同格式
采 购 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通过 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
(3)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大写: 。
4.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5.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四方合法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并在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甲方): 中标供应商(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或法人 法人或法人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 见证方:
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中心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书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
标
书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全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万元)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_____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方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利。
5、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投 标 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供应商(签章) | |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 被授权人(签字)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圆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小写) | 元 |
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
序号 | 内容 | 总价 (元) | 备注 |
拟提供的服务费用 | |||
合计 |
注:本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货物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
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注意:
1、投标人必须将自己的服务真实、准确地填入“投标人响应情况”中,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
2、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并将这些差异内容用加粗的字体显示出来,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要求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3、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4、本表填报顺序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偏离及影响 |
响应情况 | |||
注:
1、投标人需如实填写本表,详细列明“响应情况”、“偏离及影响”,不得以“同左”或“同上”形式填写,不得出现通过改动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的产品满足要求的情况。
2、如果投标人没有按前述要求去做,在项目评审中将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上的响应,或被视作不诚信供应商而拒绝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
3、本表需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项”中的顺序填写。
六、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简介
(不超过1000字)
(二)本项目详细实施方案、售后方案等
(详细说明)
七、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 埇桥区人民法院安保、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八、业绩承诺函(如有)
我单位同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响应供应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
2.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九、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投 标 人: (签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合格性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税务登记证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电子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电子扫描件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投标人纳税人识别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五)、财务状况
(投标人自行出具财务状况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六)、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自行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自行出具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九)、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十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